2017年3月6日 星期一

口腔癌的治療分期與術後追蹤

口腔癌的檢查與診斷

臨床檢查若懷疑是口腔癌或癌前病變(狀態),即應以組織切片檢查或細胞學檢查來確定診斷,但多數以組織切片較為恰當。切片檢查可以區分病灶是良性或惡性病變,不同的診斷結果,治療方式也大不相同。組織切片檢查不會造成癌症的擴散或惡化,但如果因拒絕切片檢查,一個惡性病變可能因延誤診斷,因此必須接受更大範圍、更具傷害性的治療,甚至失去治癒的機會。若是臨床和影像檢查頸部淋巴結,發現有異常增大,一般而言大小以1公分至1.5公分作界線,當然還有其他考慮,手術切片分為將整個腫瘤全部切除的「切除性切片檢查」,或僅切取小部份組織做病理診斷的「部份切除切片檢查」。部份切除切片檢查常用於無法立即切除的較大腫瘤的診斷,或是高度懷疑為惡性腫瘤時所進行的檢查。病理組織切片檢查可以視病情,憑藉手術摘除淋巴結,或以細針穿刺術,抽取細胞檢體做病理學診斷,這是口腔癌的標準診斷方式。


口腔癌的分期

口腔癌的分期主要目的在確立治療方式的選擇,評估預後及比較不同治療方式的結果。目前口腔癌的分期是依據原發腫瘤大小、頸部淋巴轉移與否、是否有遠端轉移的情況來決定。一旦口腔癌確定診斷後,下一步就要接受一系列的檢查,來確定是第幾期的口腔癌,通常至少需要接受頭頸部的核磁共振照影、或是電腦斷層檢查、骨骼掃描、胸部X光以及腹部超音波,來決定口腔癌的臨床分期。以目前最新的觀點來看還需接受經鼻、或經口、食道鏡或胃鏡檢查,因為頭頸部癌症病人同時得到食道癌的機率其實不低,有多份文獻報告指出頭頸部癌症的病人,若能早點接受上消化道影像內視鏡系統檢查,可以偵測出許多早期食道癌,而達到早期治療。

  :原位癌,腫瘤細胞局限在口腔黏膜上皮內。
第一期:腫瘤最長徑小於或等於2公分,且無頸部淋巴結及轉移。
第二期:腫瘤最長徑大於2公分但不超過4公分,且無頸部淋巴結及轉移。
第三期:腫瘤最長徑大於四公分,或已轉移到同側頸部一個淋巴結,此淋巴結最長徑不超過三公分。
第四期:有以下任何一種情形:1.腫瘤侵犯鄰近組織,如穿過骨外層,深入深層肌肉、上頷竇、皮膚。2.頸部淋巴結轉移數目超過一個,不論是在原發病灶同側、對側或兩側,或是淋巴結的最大徑已超過三公分。3.無論腫瘤大小及淋巴結是否轉移,已發生遠端轉移者,如:肺,肝,骨轉移。


口腔癌的治療

至於治療,第幾期的口腔癌跟治療方針以及存活率有很大的關聯,第零期及第一期的口腔癌往往只需要將原發部位切除即可,第二期以上的口腔癌則需加上同側或雙側頸部淋巴結的清除,第三、四期較晚期的口腔癌因原發部位切除範圍大,則可能需要拿取手臂或大、小腿的游離皮瓣予以重建。能清除乾淨的腫瘤建議接受口腔癌的廣泛切除手術,以及視情況接受頸部淋巴腺擴清手術。根據NCCN(National Comprehensive Cancer Network)的準則,口腔癌原則上以手術切除為主。

手術的程式大抵可分成三部分:
一、原發部位的切除、
二、頸部淋巴結廓清、
三、傷口的重建。

放射線治療及化學治療常合併使用於晚期術後的病患或在某些情形下當成替代療法。放射線治療對於第一期及第二期小的局限性腫瘤有效,可做為替代療法。對於第三及第四等晚期的病人,則須合併手術或化學治療。手術後如有危險因素,如:在顯微鏡下看見癌細胞有往血管、淋巴或是神經鑽入、頸部淋巴腺癌細胞轉移大於一顆或著是癌細胞有吃穿頸部的淋巴腺以及過大的原發腫瘤,手術之後皆建議接受放射線治療,又稱放療或電療,或合併化學與放射線治療,又稱化放療。

單獨使用化學藥物治療並無法治癒口腔癌症。口腔癌化學治療主要提供以下功能:

一、放射線合併化學治療用於晚期、再發性、全身性轉移導致無法手術或手術失敗患者,可增加局部控制率、顯著增加病人的存活率,或提供暫時緩解、延長生命及提高生活品質的效果;
二、較晚期之病患用於手術或放射線治療前後的引導性或輔助療法,可以減少部分遠處器官轉移的機會。

根據研究10年間適合開刀的口腔癌患者,統計出來的5年後的無病存活率第一期的病人為八成、第二期的病人為七成、第三期的病人為六成、而第四期的病人則掉到四成左右,因此腫瘤分期對每一個病人的存活率而言是相當重要的。


口腔癌的飲食

正確的飲食原則及營養補充,對於癌症病人的體力維持及健康恢復是相當重要的。正常飲食的目的是為了預防或避免體重過度減輕、修補因治療所產生的損傷,促進新組織的建造、增加病人對各種治療的體力,及對感染的抵抗力、減輕治療所引起之副作用及預防因營養不良引起的併發症、使病人感覺較舒暢、體力較充沛。


飲食原則上,儘量吃富含熱量及蛋白質的食物,因為這樣才能幫助病人維持體力,避免身體組織分解,對抗治療所造成的傷害。許多病人在早晨較有食欲,所以可以在這時候給予正餐,不想吃時可以給於流質食物替代正餐,流質食物必須是富含各方面之營養品,以確定病人可以獲得足夠營養素。如果病人覺得不舒服不必強迫進食,只要給予少量食物,這時可以考慮飲用全營養流質食物,每個病人因狀況不同所需的全營養品亦有差異,若要飲用可以依營養師或醫師師指示補充維生素或礦物質。此外要注意喝足夠的水、注意飲食均衡,維持良好營養及各種保健活動,以保持體重,增強抵抗力,因攝食量不足造成體重嚴重減輕時,則應積極採用管灌或靜脈營養補充。也要避免刺激性食物,例如:煙、酒、檳榔、辛辣食物等等,並定期回醫院做追蹤檢查,如有病痛或營養問題,應立刻請教醫師或營養師,以免延誤。

口腔癌的術後追蹤

口腔癌常在治療後二年內有復發的情形,所以需在治療後的前二年內,每二個月返診一次,第三年每三個月返診一次,第四年以後每六個月一次即可。當然,這是一般原則,醫師會根據病情不同予以調整追蹤頻率。追蹤檢查的專案除了觸診之外,每半年應接受一次胸部X光檢查,還要觀察是否有遠程轉移的現象。


值得注意的是有20~30%的口腔癌病友,會于口腔或附近黏膜發生新的病變,即所謂「第二原發癌」,常見於口腔、食道或肺臟等器官,這不是由原來的口腔癌所轉移。由此可知,口腔癌病友也易得到食道癌、咽喉癌、肺癌等,因此不論病友及家屬皆要留意,是否有罹患上呼吸或消化道癌症的症狀。事實上,許多復發的診斷,都是病友自己發現異常而回診,所以病友本身的警覺性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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